贵州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
发布时间:2022-01-06 14:47 | 作者:果盛教育 | 文章来源:中国政府网 | 阅读:
贵州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
“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,传承精华,守正创新,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、产业化。”2019年10月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发布实施,全国中医药大会在京召开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,为新时期中医药工作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遵循,赋予了每一个中医药人光荣的历史使命,也向全行业吹响了同心协力振兴中医的号角。
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。2021年,在中央《意见》实施和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已满两年之际,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积极贯彻落实中央《意见》和大会精神,结出了累累硕果,展现出欣欣气象。
贵州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
5月,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《贵州省中医药条例》。《条例》自21年7月1日起施行,旨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,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,振兴中医药产业,弘扬中医药文化,保护人民健康。
5月25日,贵州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,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主持会议并讲话。会议强调,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,利用贵州省药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,继续调优调强优势特色产业,努力实现标准化、市场化、品牌化的新突破。
6月23日,贵州省中医药大会召开。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决策部署,总结贵州省中医药工作成绩,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中医药工作,推进全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,开启中医药强省新征程。
10月9日,贵州省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会在贵阳召开,省委书记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作批示,省长李炳军出席并讲话。谌贻琴在批示中指出,做好中医药守正创新、传承发展工作,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、医疗卫生资源下沉,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方便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。李炳军强调,要下大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能力,强化慢性病、重大传染病防控,更好发挥中医药防治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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