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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

发布时间:2022-01-06 14:48 | 作者:果盛教育 | 文章来源:中国政府网 | 阅读:

云南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
 
    “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,传承精华,守正创新,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、产业化。”2019年10月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发布实施,全国中医药大会在京召开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,为新时期中医药工作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遵循,赋予了每一个中医药人光荣的历史使命,也向全行业吹响了同心协力振兴中医的号角。
 
    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。2021年,在中央《意见》实施和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已满两年之际,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积极贯彻落实中央《意见》和大会精神,结出了累累硕果,展现出欣欣气象。
 
    云南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》
 
    9月,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围绕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、促进中药产业发展、强化中医药发展保障、促进中西医结合发展、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、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、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七个方面,提出29条具体措施。
 
    12月17日,云南省中医药大会在昆明召开。云南省委书记王宁作出批示。批示指出,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,把发展中医药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,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系统队伍建设,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和药品研发,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全民健康中的优势作用。要传承精华、守正创新,改革机制、开放合作,充分挖掘中医药的健康、文化、经济、人文等多元功能和价值,发展壮大中医药事业和产业。
 
    云南省省长王予波出席会议并讲话。他强调,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和建设健康中国的政治高度,对标全国前列,聚焦重点工作,解决好名声与地位、资源与产业、需求与供给相匹配的问题,推动全省中医药发展取得重大突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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